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在长沙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关于湖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关于湖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21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它。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省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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