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任免名单
(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批准:
刘孙承辞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刘孙承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董石桂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雷丰超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苗霞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业军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程铁梁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湘红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