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许达哲辞去湖南省省长职务
决定毛伟明为湖南省代理省长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
1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长沙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
1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接受许达哲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毛伟明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毛伟明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决定2021年1月25日在长沙召开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关春、杨维刚、王柯敏、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智余、委员龚凤祥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分别作的关于《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案)》《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案)》《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衡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张家界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毛伟明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许达哲辞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和其他辞职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关春作关于提名毛伟明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议案的说明。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黄关春作了关于提名毛伟明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议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毛伟明副省长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
刘莲玉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刘莲玉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部分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体育局等10个单位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个别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现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56名。
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