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法》从法律角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它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重要载体。如何依法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推动代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双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正视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困难 目前制约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四不够”。一是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认识不够。一些代表缺乏参加活动的自觉性,认为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是一项工作任务,是例行公事,只需要带双眼睛带双腿就行,走过场应付就可以了。有的甚至以种种原因不参加活动。二是代表活动经费不够。现在虽然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但十分有限,且各地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代表活动的开展。三是代表素质不够理想。一些代表不注重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当了几年人大代表仍然不熟悉代表责任和义务,视察调研走马观花,小组活动要不只说好的,人云亦云,要不发言东扯西拉,找不到主题,提不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对活动效果监管不够。一些代表小组活动监督形式单一,多停留在听汇报、查材料、走马观花上,实际调研了解少,存在以文字材料代替活动等虚假现象;活动之后对建议的落实不闻不问,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责任意识。 二、我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小组的一些做法 (一)针对性的选择活动议题。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工作要点时,要求乡镇人大应主席团根据乡镇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代表小组活动建议,广泛开展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如,麻江镇组织代表对易地扶贫搬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理家坪乡组织代表视察打理公路建设,并对公路建设质量、路尖建设、会车道等提出建议,督促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参选代表也积极参加乡镇组织的代表小组活动,不但强化活动指导,还力所能及地为选区选民办好事做实事,解决了一些民生问题。
(二)创造性的丰富活动方式。一方面,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各乡镇逐步建立了“代表联络室”,每个站室都做到“八有”:有人员、有阵地、有装备、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同时,安排乡镇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轮流到“代表联络工作室(站)”值班,与选民面对面交流,打破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玻璃墙”,使代表听得见群众的声音,群众看得见代表的身影。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按照县委分工,分片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按照“双联”工作有关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均联系2-3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2-3名乡镇人大代表,规定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促进了代表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学习交流。
(三)实效性的落实活动效果。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及时将活动情况及代表们所提的建议意见进行汇总,形成活动小结报告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创办双牌人大之声微信公众号,做好代表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反映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扩大代表活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及时对代表小组在活动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作为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交办,督促有关部门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从而激发代表们的履职热情。 三、建议 针对我县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开展的情况,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强化,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效果。 一、强化学习培训,打好代表活动基础。一方面,人大机关应通过组织培训、代表小组学习等形式,让人大代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晓自己的合法权力和职责,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工作,加强自我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创造条件。三是为代表订阅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杂志报刊,赠送代表履职常识手册及通讯录,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二、强化服务保障,搭好代表活动平台。一是针对代表日常工作和履职的矛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协调好代表所在的单位要为代表的活动提供时间保证和必要条件责。二是保障经费,县人大常委会应积极向县委争取,明文规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代表参加本乡镇或上级人大常委会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工资和其他待遇。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强化监督作用,调动代表活动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一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对不参加活动的挂名代表要进行通报,督促其依法履职;二要督促代表多提具有大局意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建议议案,通过增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热情;三要建立评先创优制度,年终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并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双牌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邓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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