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松懈”助力乡镇人大工作 县乡人大同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来自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自然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如何充分发挥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切实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要注重把握“四个不松懈”,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工作,切实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突出联系指导不松懈。乡镇人大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县级人大有效行使法定职责的重要帮手和有力推手。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要突出在支持乡镇人大行权履职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常委会领导及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室)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等工作制度,确保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同频共振、目标同向、步调一致。要定期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各委(室)对乡镇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大依法履行按期召开人代会、组织选举、监督同级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各项法定职责。 突出服务监督不松懈。监督权是乡镇人大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助推基层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手段。在行使监督职权方面,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要认真落实中央、省里《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主席团会议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推进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乡镇人大要认真落实《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全年监督计划,依法有序推动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政府的深入贯彻落实。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丰富监督手段,采取代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跟踪监督和工作评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突出提升能力不松懈。
一方面,县乡人大要坚持定期举办代表学习专题培训班,组织代表集中学习《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邀请有关部门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讲座,为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召开常委会或者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时,应根据各类主题活动开展,比如在开展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监督工作时,应主动邀请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切实让基层人大代表在“促进县乡人大工作深度融合”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突出争取支持不松懈。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得到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向县委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力争配齐配强乡镇人大领导班子,着力帮助改善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为乡镇人大干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引导乡镇人大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确保乡镇人大工作有人干、干得好;有干头、有奔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县乡人大“一盘棋”理念,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对乡镇人大的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等作用,为开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来源:桃江人大
作者:詹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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