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一行在岳阳县的鹿角港码头实地考察。
周农一行在岳阳县的中洲乡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实地考察。
周农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日至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率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农业委,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和省水利厅5家单位成员组成的联合调研组,赴岳阳市、株洲市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岳阳实地考察了岳阳县的鹿角港码头以及中洲乡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边察看边了解岳阳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及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的有关情况,并分别在岳阳、株洲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两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河道采砂管理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还听取了有关部门、企业、人大代表对《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周农充分肯定岳阳、株洲两市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河道砂石是基础设施建设不可或缺的原料,是重要的矿产资源和经济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对于缓解建筑市场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河道采砂管理是保护江河湖泊的重要内容,事关堤防安全、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事关国家资源保护和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家毫书记就河道采砂乱象治理专门作出指示。因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立法工作的责任和意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重点和难点,围绕规范有序开采、采砂管理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规划的科学性、许可的规范化、监管主体的明确、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管及法律责任、砂石交易价格及质量的监管、统一经营管理方式的探索、如何预防采砂管理中的腐败及黑恶势力、砂石税费收入不流失、老百姓的收益保障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周农强调,在河道采砂管理立法中,一要树立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规划;二要厘清部门职责,明晰权责;三要严格许可审批管理,规范许可;四要完善监管措施,有效监管。为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质量,要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刘伟志、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慧雄,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李金等参加调研。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游慧艳
编辑:曹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