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全面担负各项职责,意味着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就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唯有通过监督方式创新,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精准监督,方能彰显本领担当,而专题询问就是近年来全国各级人大询问制度创新的成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提升人大履职效能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今年鼎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的工作实践,围绕询问制度在三个层面如何创新谈几点思考。
一、思想层面要理顺三种关系
专题询问是具备刚性的监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针对性、公开性等特点,一旦启用,就必须触到群众“痛”点、疏通工作“堵”点、解决民生“难”点,否则,就不能体现专题询问的专之特性和问之庄严。因此,必须首先从思想层面理顺关系、凝聚共识,确保见行见效。
1.党委要全力支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履职的根本政治原则。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将专题询问的背景、意义、计划、选题、步骤等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党委要站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角度,全方位予以保障,确保整体工作一盘棋、上下行动一个调。比如今年我们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之前,向区委作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全区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接受询问的13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人大要强力支撑。专题询问工作,人大是策划者、组织者、推动者,可以说,在党委全力支持的情况下,询问的成败,关键在于人大的决心、方法和力度。因此,人大常委会必须将专题询问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益探索,作为全面担负职责的有力抓手,作为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推动民生难题解决的生动实践,真正做到开展一次询问、解决一批问题、总结一批经验、实现一次跨越、赢得一片口碑。
3.政府要开门应询。专题询问既符合法律、又适合社情、更切合民意,旨在通过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来强力破解政府想解决又难以解决、一时解决又持续反弹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询问只是手段,支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才是目的。因此,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民本意识,始终以开门应询的姿态,支持配合、狠抓落实。
二、操作层面要做好三篇文章
思想是基础,行动是关键。专题询问是一篇大文章,必须精心设计、精准落笔、精益求精,唯有如此,才能询中要害、命中靶心、赢得民心。
1.要做好选题文章。选题是询问的前提,所选询题至少要具备三个特性,即民本性、全局性和可行性。民本性,即询题要来自于人民群众,充分反映民意。比如,我区在开展专题询问前,就在全区范围内发放了调查问卷,选取了十个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备选。全局性,就是询题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能只涉及局部或特定领域。可行性,就是询题必须切实可行,既不能“站着就能够着”,也不能“跳着都摸不着”。我区在确定十大询题后,通过反复论证,最终常委会会议票决确定了食品安全这一询题,并向社会公告,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2.要做深调研文章。调研是询问的关键。笔者认为,至少要做到“六个一”;即明确一个导向,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确保把问题查实、把原因查清、把建议提准。制订一份调研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任务进度,挂图作战;组建一套班子,成立若干小组,按照专业划分,将所有应询单位的调查任务对口分解到各个委室,邀请代表广泛参与。摄制一部专题片,明察暗访、广泛取材,用现实的画面直观揭示问题。我区要求各个调查小组都必须提交10分钟的暗访视频和30张暗访图片,再剪辑成50分钟专题片。撰写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深入调查走访,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的调研报告,让询问者有底气、应询者能服气。
3.要做真问字文章。专题询问是一次工作的交流、问题的交办和能力的交锋,问的成效决定了询问的质量。重点要解决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首先,要真实地问。询问现场要采取直播或录播的形式,将询问全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视野,提高应询者的规矩意识、约束意识和承诺意识。所以不能搞预先演练或提示,一律实行“闭卷”询问,对询问的问题要严格保密,询问会前30分钟将询问题库交给应询人,杜绝提前沟通、避免作秀。应询人一律口头陈述、脱稿作答,专题询问的结果要第一时间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其次,要有序地问。要精心制定专题询问会方案、精细安排询问发言、精准锁定突出问题,原则上,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允许询问人进行追问和补问,并对问答时间作出严格限制。最后,要科学的问。严格遵循“六问六不问”的原则,即问精不问多、问深不问浅、问专不问宽、问大不问小、问劣不问优、问过不问得,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让询问者代表人民问出疑惑、问出要害、问出成效,让应询者代表“一府一委两院”答出原因、答出对策、答出行动。
三、在保障层面要抓住三项重点
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已成常态,鉴于此,专题询问理应朝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的方向发展。对此,笔者重点探讨三个方面内容。
1.跟踪督导保障—要不止于问。专题询问的亮点在现场问答,实效在跟踪监督。从全国各地实践来看,哪里跟踪监督做得好,哪里的专题询问就有有实效。所以,一方面,要督促被询问单位制定详实的整改计划,由人大常委会派出专门力量持续督导整改进度和结果;另一方面,要将整改落实的情况报送给党委、公布给社会。对于现实条件允许,但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再次询问,切实把专题询问“一问到底”、“一抓到底”,决不能搞成“烂尾工程”。
2.专业能力保障—要立足于专。专题询问最大的特点就是专。“专题、专业、专注”,因此,必须向专字求效能。首先是专题,专题不在多,而在精,我们期待“专题询问”常态化,但“常态化”并非“经常化”,人大一届五年,建议选择3个左右专题,集中力量解决和巩固成效,不断提升专题询问的威慑力,切忌求多求全、平均用力,造成刚性权力软化。其次是专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题询问涉及的领域都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必须拥有一支专业的队伍,才能做到监督者本领更加高强。可以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调查、吸纳专业人才进入人大专门委员会、针对性组织专业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管齐下把专题询问工作做专做精。最后是专注,多把人大制度理论研讨的目光投向专题询问领域,深入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切实将理论研讨成果转化为履职动能。
3.科学制度保障—要固化于制。专题询问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必须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和保障。目前,专题询问在现行宪法中的地位还不明确,只是询问手段的一种延伸,在实践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随意性、主观性的情况,专题询问的范围和尺度难以把握。建议在修订《监督法》时,对专题询问工作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包括专题询问对象、内容、程序、处置等,真正使专题询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另外,在专题询问的法律规定尚未完全明确的情况下,地方人大要根据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制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将专题询问工作固化于制,确保依法开展、规范操作、高效运行。
来源: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