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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决民生实事,须下“实”功夫

来源:桃江县人大 作者:周良 编辑:redcloud 2020-07-30 15: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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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通知,今年起在全省乡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争取2年内在所有乡镇全面推开,确保代表票决制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4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考察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先行试点典型经验和落地见效情况,交流讨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部署今年全省乡镇人大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 民生实事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视野靶向瞄准民生工作热点,促使政府实事更加贴心地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也赋予了人大工作更加丰富的实践载体和社会效应。 当前,各地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大多都落地生效,群众反响良好。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一些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愿望要求不完全一致,或由于实施过程中阻力较大、监管力度不够等因素掣肘,导致中途“搁浅”甚至“胎死腹中”。追根溯源,就在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审议票决时轰轰烈烈,实施过程中却无人问津,结果自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此,要让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真正落地生根,必须得下“实”功夫,关键要做好三个“实”字。 突出内容为王,项目要有实质。所谓民生实事,顾名思义是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需要直接关联的事情,票决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应当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且群众需求强烈的项目。民生实事十分繁多,群众诉求也多元具体,要更多地关注能够使大多数群众受益、满足大多数群众期盼、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如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居民出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时,民生实事项目也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牢牢扣住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目标导向,尽量做到当年实施、当年见效,个别项目因种种原因确需跨年度的,原则上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民生实事办理带来的好处。 紧盯实施过程,监督要出实招。民生实事项目从征集、审议、产生、实施到完成,要进行全程监督,坚持把话语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实实在在交到人民代表和群众手中,避免将项目实施置于监督之外“裸奔”。要明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制定详细的计划书和任务表,量化阶段性目标任务,打通堵点、扫清障碍,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完成不好或完成不了的,及时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有条不紊的推进。要强化跟踪监督,探索开展“包干到户”式监督,根据行业特点、地域区划等,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相关专家成立专项监督小组,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视察、日常监督等形式,盯紧每一个时间节点,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走上快车道,避免出现“蜗牛”工程和半拉子工程,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得更好更实。 坚持目标导向,评议要看实效。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得怎么样,要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评估和测评。在实施单位进行自评估的基础上,由各级人大组织以代表为主体、各种专业人员参与的评估小组进行预评估,然后在人代会上听取审议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组织代表对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逐个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此阶段,代表们心中要有“一杆秤”,敢于“动真格”,对未完成或完成不好的项目,要直陈要害,剑指痛点,绝不能避重就轻;对于群众不满意的,要敢于亮“红牌”,启用否决权。

  同时,要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到部门考核、干部任免、项目验收中,增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刚性约束,倒逼民生实事开花结果,让更多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来源:桃江县人大

作者: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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