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召开的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和基层调研意见修改形成了修正案草案修改稿,拟于7月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及修正前后对照表公布。请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邮编410007;传真:0731-85309208;电子邮箱897060463@qq.com。截止日期:2020年7月27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来源:法工委
作者:丁必权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