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进一步了解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先后到县财政局和市场中心、原粮食局、水利局、城投公司等单位进行调研,听取了相关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状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开展了较深入的了解。
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县的国有资产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据初步统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为50.45亿元,负债总额为15.21亿元,净资产总额为35.24亿元。据初步统计,全县应纳入监管的国有企业共有8家,即:县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经开投公司、常临实业公司、县自来水公司、青山电站、道水电站、县粮食储备库。以上8家公司账面资产总额64.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5.82亿元;负债总额44.29亿元,所有者权益20.51亿元,资产负债率68.35%。盈利企业5家,亏损企业3家。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资产总额1.05亿元(不含乡镇出租资产),全年出租收入715.3万元。据初步统计,全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价值总额72.3亿元。其中:土地资源资产数量5890.2公顷,森林资源资产人工林数量29.1公顷,水资源期末数量86770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现状近些年来,紧紧围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这个中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临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临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处置流程和岗位管理职责。 2.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自2009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报工作,基本上澄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建立了统一的登记编报台账,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充分肯定。 3.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双证”归集工作。对拥有产权的80家县直单位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由县财政局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共归集土地证70本,房产证294本,有效防范了擅自抵押“双证”、违规贷款等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发生。 4.规范了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乡镇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摸底,针对乡镇部分资产闲置、处置转让、继续使用等情况,组织财政部门与乡镇进行了沟通,目前,正酝酿出台规范和加强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国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近三年来,先后两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澄清了底子,建立了统一的管理台账。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出租门面2004间、88935平方米,出租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从2017年开始,省、市、县逐步建立了统一的国有经营资产决算编报系统,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信息管理日益规范。 2.推进国企改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成立富源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资公司),对原商业局和供销社两家留存资产进行统一集中出租经营, 2016年至2018年,国资公司共完成门面租金收入760万元。二是对县百货大楼进行了整体拍卖。三是对合口镇、新安镇两家屠宰场进行收储拍卖。利用拍卖收入新建了合口镇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四是青山水电站、道水电站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对两座电站进行了维修改造,提高了电站运行效益。朝阳市场利用自有资金300多万元对市场进行提质改造,提高了租金收入,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搭建融资平台,支持县域经济建设。近年来,立足本县实际,先后成立了5家融资平台公司。其中县城投、经开投、常临实业三家平台公司近三年来融资49.8亿元,为县城建设、园区企业发展、农村道路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都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常临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营业收入和利润逐年增长,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了4200多万元,营业利润2200多万元。县城投公司利用原城西客运站进行房地产开发,盈利2000多万元,修建了城西农贸市场。(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进行了摸底、核实和数据上报。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启动,并且相关的计量计价方法和标准都在探索之中。
三、存在的问题调研发现,当前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较薄弱,管理粗放。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 1.体制不够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分散,一块是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一块是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国资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仅仅是负责管理原商、供两家留存的资产,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则主要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这种分开管理的模式,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国有企业法人任期考核制度、国有资产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定期报告制度等等方面,国家都有相应的管理要求,但是我县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地执行到位。三是权责不明晰。全县8家国有企业,有5家属主管部门管理,虽然都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但对主管部门依赖较大,责、权、利方面定位不明。 2.监管不够到位。由于体制不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的缺位。一是合同监管不够到位。有的单位租赁合同签订期限较长,单位想要收回相当困难。如原科技局6间门面,合同租期长达40年之久。有的合同条款约定不够严谨,给合同履行造成相当大的难度。如县粮食局留存在乡镇的11处资产,现均已承租经营,但承租人又自行添置了设备和新建了房屋,当时很多事项都没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今后资产处置留下了相当多的隐患;金穗宾馆自2016年关闭以来,与承包人的纠纷到现在还没解决。二是经营监管不够到位。单位的门面租金明显要比私人门面租金低20-30%,有的甚至只有私人门面租金的一半,往往多年的租金收入还抵不了收回时的补偿。还有的单位经营性资产仍在账外循环,如水电局蓝波宾馆因破产清算处置不彻底,现有资产一直未并入单位账务。三是资产处置监管不够到位。前些年,个别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政策和规定的流程处置国有资产,存在随意处置有效资产、甚至贱卖优质资产的现象。等等这些,既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也不利于今后的处置。 3.运营质效有待提升。据不完全统计,8家国有企业资产利润率只有0.9%,而资产负债率达到68.35%,特别是县自来水公司人员较多,包袱重,2017年亏损400万元以上;城投公司、经开投公司目前的主要职能也只是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职能,真正自主经营的项目不多,市场化程度不高;粮食储备库、道水电站等企业营业收入少,利润低,需要靠国家政策和主管部门扶持才能基本维持经营。
四、建议根据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后段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1.健全机构,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县的国资管理中心只是财政局的一个股级机构,是全市唯一没有升格的单位。桃源、澧县设置了正科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接向县政府报告工作;其他区(县市)都设立了副科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根据我县实际,将考虑提升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格,配备10人左右的正式编制,统一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 2.强化职责,规范资产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上级国资部门要求,逐步“将国家规定统一监管的国有资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尽快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使国有资产的处置、经营、监管等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三是切实搞好闲置资产处置。原粮食系统、肉食系统改制时留存的资产,大部分都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初修建的建筑,现使用年代已久,改制后对这部分资产基本没有进行过大型维修,房屋毁损严重,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现仍在出租经营,但普遍租金较低,管理难度较大,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整体处置。对其他闲置资产,也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尽可能增加国有资产收益。此外,还要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土地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深化改革,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合理核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综合绩效考核目标。二是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参照常德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建立责、权、利相匹配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 4.落实责任,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监管。要发挥国资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的监管。一是清理整顿投融资平台。对那些没有实质性意义的投融平台公司将予以注销。对于融资平台的清理,省里已经明确要求,1个县只允许2家平台公司,我们应按照注销、整合、转型的原则分类处理。二是加强融资计划管理。切实加强对国有经营企业特别是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计划的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融资融券行为,着力防范融资债务风险。三是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剥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职能”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增强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组建自主融资、自主经营、自主偿债、自负盈亏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真正构筑政府财政与平台公司的“防火墙”。 5.建立政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省委要求2020年实现县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覆盖。
来源:临澧县人大
作者:邓少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