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龙山县人大常委会把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以“四个强化”,综合运用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方法不断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同时,还采取省、州、县三级人大协同联动,扩大代表参与面和拓展监督深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从而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监督实效。
强化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力。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的监督,为人民看好“钱袋子”。每年召开预算审查前均要听取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座谈会,对完善本年度预算安排初步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提前介入政府预算编制,扎实开展预算初步审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财务管理。另外,又听取审议和批准本级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强化对预算调整执行及财务审计的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的监督工作。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财政预决算监督暂行办法》;2015年,该县实施了财政全口径预决算办法;2019年,该县又制定和实行了《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办法》。 强化社会关切领域监督,推进民生福祉改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紧贴当地实际、紧盯民生热点。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教育、医疗、交通、环境等与民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美丽乡村、交通路网、河长制和林业生态等工作,精准回应民众关切。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人 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关于全县文化旅游业建设情况的报告等;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关于就业和培训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3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学生大班额化解、茶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该县以代表活动为抓手,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县乡人大开展了“调研进社区、扶贫进家庭、视察楼院、检查进企业”等活动,有效推进了民生福祉的改善。 强化对司法执法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县人大常委会把司法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监督实践中积极探索新方法和途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那些社会影响较大典型案件依法进行监督;对社会敏感性案件,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专案汇报,深入了解案情,促使法院公开、公正、高效、透明地审理。2018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报告;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25名县人大代表参加了县法院庭审旁听、听证会,强化对司法的监督过程,提升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和公信力。 强化持续有效跟踪监督,促进履职行权为民。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由常委会做出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对报告进行表决;常委会结束后,由主任会议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认定,形成审议意见,通知“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整改。对执行不力的责成重新办理;对“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适当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必要时依法启用罢免、撤职等刚性手段,并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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