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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人大监督第一招

来源:永州人大 作者:贺永景 编辑:redcloud 2020-04-30 1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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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怎样才能成为地方人大开展监督的刚性、常态化动作?4月26日至27日,永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34个组成部门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将监督的力道延伸到工作评议,在协同、支持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方面取得良好的监督成效,标志着该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工作评议新机制、推动监督工作向深处实处拓展成功通过实践检验。 “审议+评价”——拓展监督工作链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七种形式中,第一种是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而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在监督实践中的一项创新。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等重要指示精神时,敏锐地认识到,对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与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性质相同、操作相似,工作评议是对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这个监督“第一招”在深度与广度上的拓展。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谋划今年监督工作时,通过“审议+评价”模式,把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这一规定动作与工作评议这一自选动作有机链接起来,深度融合到一起。具体操作中,又将听取和审议内容由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改为政府组成部门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将工作评议对象由政府若干组成部门为所有政府组成部门,形成了以部门工作为对象、以审议为基础、以评价为抓手、以支持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高效履职为目标的人大监督新“招式”。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为,在听取和审议部门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实施工作评议,不仅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运行情况与工作业绩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而且直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2+X”——聚焦监督着力点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本质上是评价政府的专项工作。2019年度永州市政府部门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政府的专项工作不均衡地分散在新组建的30多个组成部门。这对人大找准评议重点、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提出了新的考量。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酝酿推敲之后,通过制定《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确定了“2+X”的评价内容体系。2,即上年度政府部门完成政府专项工作的情况和接受人大监督情况两项刚性内容;X,即若干项参考评价内容。为增强工作评议的可操作性,今年,人大常委会对工作评议的内容进行细化,并有针对性地敲定工作评议的着力点,将政府部门完成政府专项工作的情况概定为“2019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与本单位有关任务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将接受人大监督情况重点概定为“自觉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常委会及专委会交办审议意见等”,将“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情况,真抓实干、创新争优绩效考核情况,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得分情况,2019年永州市落实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情况”等多项内容列为评价参考。这次评议结束后,第一次接受市人大工作评议的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人大的工作评议每一项内容都是硬货,精准地指向了人大监督政府部门工作的‘七寸’,对政府部门提升执行力和履职绩效具有强大的支持和促进功效。” “视察调研+会议审议”——把牢监督主导权人大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主体是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对工作评议的主体地位和主导权必须体现和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

  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会前开展视察调研与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两者结合、两者并重。今年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以后,市人大常委会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大年度要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组织8个调研组,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别对全市3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各调研组通过调研评议单位、人大代表、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等多个不同对象,广开言路,全方位倾听意见想法,掌握真实情况,形成客观全面、详细真实的调查报告。评议会议召开之前,常委会将各调研组的调查报告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提前分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从总体上把握各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更好更实地帮助政府部门总结工作,查找短板,找到改进和提升工作的有效路径,进而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评得准、议得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负责人说:“城管工作涉及面广,老百姓反映的热点、堵点问题多,但城管部门的工作很难让所有居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知情、满意。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深入城管部门开展视察调研或听取工作汇报,真实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我们很满意。” “当面评+集体议”——化解监督“尴尬事” “人大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是一种监督行为,必须坚持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原则。”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说,此次评议一改往常“当面议+当面评”的做法,而采用了“当面评+集体议”的工作方式进行,即对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当面量化评分,对工作中的短板则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交常委会汇总,结合前期视察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综合分析、梳理后再以常委会集体名义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并督促其改进。过去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部门工作时,大多是说好话、当“老好人”,不愿“红脸”、“揭短”,这次“当面评+集体议”,不仅解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而且提高了常委会对部门工作监督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应邀列席观摩评议会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认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各个部门、各条战线,不可能对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都了如指掌,“当面评+集体议”的做法弥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调研上的局限,可以避免对专业的行政事务作出门外汉的随意判断,从整体上提升了监督质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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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永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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