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让2020年的春天迟到了,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按下了“暂停健”。但作为国家政治安全的“稳定器”——司法监督工作不能“打烊”!永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平稳推进司法监督工作,督促县人民法院在疫情的严峻防控时期,转变工作方式,制定出台了《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高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关于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涉诉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监督“两不误”。
4月16日,永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王根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人民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召开座谈会。永兴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小贵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两名律师、两名案件当事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后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建议开展座谈。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结合自身经验体会,提出在司法程序上应充分保障律师的权利及加快解决执行难等两方面的建议。 据了解,永兴县人民法院2019年新收民事案件2942件,审结3023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撤率65.78%,一审判息率89.69%;简易程序适用率86.6%;平均审理周期45.9天,同比缩短了30.4天;积案清理工作实现清零。今年疫情严控期,县人民法院借助“互联网+”,大力推介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开展司法服务不停滞。据统计,新收民事案件113件,其中网上立案件46件,完成网络平台开庭审理案件,远程视频开庭14件,延期开庭93件,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防控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
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及疫情期间有效做到疫情防护和审判执行“两手抓”,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送达难、司法力量一审一助一书记难配置、同类案件上下级法院审判尺度难统一、网上立案、开庭等信息化建设难推动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深化民事审判管理,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推进调解工作;面对瓶颈问题,化压力为动力,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司法水平,积极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黄景湖 李海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