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内容、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履行监督职能职责的重要抓手。
一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交办代表建议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三家联合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动员部署新一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是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
每年3月,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工作。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在12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报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代表建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汇集办理情况,推进建议办理,协调解决问题,推介先进典型。
四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
根据全局性、重点性、普惠性、均衡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年度重点督办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进行重点督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强办理工作,切实解决建议事项,做到以点带面、类件结合、以件促类,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方面工作。
五是承办单位报告办理情况并测评
每年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展示和监督力度,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建议办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分值为3分,并制定详细的扣分细则。对建议办理推诿、不办理答复、没有按规定时限办理、未与代表协商沟通、妨碍代表履职、对可解决或采纳的建议未解决或采纳、对承诺解决或采纳未解决或采纳等情况进行扣分。
来源:株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作者: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