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湘潭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集成、彭子玉、阳建民、徐亚健、肖树人、蒋立军,秘书长韩晓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湘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审议《湘潭市实施<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办法》;开展《湘潭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五个立法备选项目调研;完成《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相关工作等。将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7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农业法》执法检查;开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听取或审议关于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等19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我市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情况等10项专题调查视察、调研;还将继续贯彻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将重点推动出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立法主体作用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并修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将深入开展“双联”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到代表工作室(站)接待人民群众的工作长效机制;将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将推进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将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同时,将提升履职能力,在自身建设上争取新成效。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上年度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计划安排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