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召开主任会议,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标志着该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方案要求该县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起草《条例》草案初稿,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四个组深入基层调研,征求意见。方案还制定了立法时间表,《条例》草案将于明年初由县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明年上半年提交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丰富,是国家南方重点林业县之一。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超过76%,居全市首位。丰富的森林资源使该县面临的火灾风险压力较大,森林防火工作既重要又艰巨。通过民族立法分类管理和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保护江华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作者:罗金勇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