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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津市: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打好监督组合拳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张微 编辑:redcloud 2020-03-04 16: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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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助推法治津市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津市市连续十五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市称号,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

  备案审查,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

  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其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抓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个“牛鼻子”,着重加强事前参与和事后审查力度,推动市政府形成了“政府常务会议没研究不发文、发文时机不成熟不发文、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发文、未经制定机关集体讨论不发文”的发文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权力滥用,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可以适用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无发文必要”,在市政府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津市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进行事前征求意见时,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上述意见,并被市政府采纳。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前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避免了一批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出台。

  “‘各镇不再新建、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有无法律依据?”“‘生猪及其肉品经营实行个体屠商收猪方式不变,猪肉经营地点、渠道不变’是否限制或者剥夺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在市人大法制委全会上,委员们对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关闭镇屠宰场(点)、推进城乡一体化“放心肉”工程的通告》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精准,我们全盘接收,并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备”,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管负责人陈娇兰现场作出表态。

  津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始终严格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自2017年来,共接收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1份,出具审查意见书4份,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均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认可,及时纠正了一些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的“红头”文件。

  执法检查,推法律法规落地生威

  好的法律要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需要有力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人大执法检查正是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行的有力保障。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检查举措,力促法律法规落地生威。

  “‘两拆两退’成果如何持续巩固?”“怎样整治城区现有黑臭水体?”……2019年7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连发9问,直指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现场答复。这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其中一个环节。

  近年来,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药品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每次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都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了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便于检查组成员更为准确地把握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三不两直一曝光”的方式,即“不提前通知、不定时间、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检查情况以专题片形式在常委会上曝光”,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现状。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以清单形式进行交办,并在常委会上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项满意度票决,如在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时,共交办问题33个,其中28个问题获得票决通过,1个问题因整改落实效果不佳未获通过,另有4个问题因还在整改落实中未进行满意度票决。对整改落实未完成或未通过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有力保障了法律执行、维护了法律权威。

  案件评查,促司法执法规范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强化司法执法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把案件评查作为司法执法监督工作的重头戏,推动了司法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营造了公平高效、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在吴某某交通肇事案中,我们通过电话听取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意见,其能否准确反映所有被害人家属的真实意思确实有待商榷,我们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意见听取方式。今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案件评查为切入点,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朝阳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两官”履职评议案件评查报告后坚定表态。

  类似这样的表态在津市人大常委会上经常可以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以找准司法执法疑难点疏漏点、提升司法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每年选准某一类办结案件,外请上级部门及本市法律专家,内邀司法机关质评能手,对司法执法机关开展案件评查,指出问题、点评询问、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对优秀案件予以通报表彰,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司法公正常德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人大绩效考核指标。

  近年来,津市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围绕涉执行类案件、涉黑涉恶类案件、涉企类案件等类型案件,开展司法案件及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600余件,督促整改问题近100个,有力增强了司法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司法执法队伍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执法行为。如2019年,市法院发改率仅0.6%,系全省最低,市检察院民行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市公安局实现了绝对不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行政复议赔偿案件“零发生”,市司法局实现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零投诉。

  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感慨道,“评查组这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给我们的执法人员敲响了警钟,对于指导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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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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