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6日讯(记者 刘文韬 )记者今天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获悉,截至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的接收代表议案截止时间1月14日,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符合议案条件的议案3件。
这3件议案分别为: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议案;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议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大会代表依法提出的3件议案,涉及地方立法方面的2件、监督方面的1件,均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案据、方案符合议案规范。
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会后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处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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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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