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代表建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护和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从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浅见。
一、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学习制度
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学习制度,是地方人大工作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的时代要求,也是代表建议办理机关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熟悉办理规定和程序等业务知识的基本要求。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学习制度要在坚持学习时间节点、明确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上下功夫。要在代表建议提交之前、交办期间、答复之时、办理工作总结等时间节点上,安排形式多样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业务学习,让办理机关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知道、熟悉、遵守办理规定和办理程序,使办理工作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代表法》以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人大代表及代表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的认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要提升学习效果,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人大制度及代表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把研究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与熟悉运用办理工作制度相结合,提升对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认同上来。
二、健全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制度
代表建议交办环节是代表建议办理的入口关,具有引起重视、明确任务、理清职责、限期答复的功能。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收集交办方面主要采取信函交办、会议集中交办、上门交办等方式,交办环节的严肃性、规范性、制度性不强,代表建议的办理机关或组织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直接导致办理效果不明显。因此,加强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制度建设十分必要。要明确交办方式,根据代表建议件的数量可以采取个别交办或者会议集中交办的方式进行;要明确办理单位,根据建议主要内容,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职责,防止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要明确办理责任,指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性,在限期内未办结或办理质量明显低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提高办理单位的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
三、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
没有监督,权力就会任性。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意志,行使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体现。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建设是确保代表建议高质量按时办理完毕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明确谁来督办。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分工性质,对代表建议涉及本职范围的建议件,实施跟踪督办,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代表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要明确督办谁。地方人大常委会相关办事机构要对代表建议涉及的承办单位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有关联的,及时抄送,让人大各专委或常委会工作机构第一时间明确督办的建议承办单位,便于适时开展督办工作。要明确督办什么。督办机构要综合采取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深入办理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到承办单位上门了解办理情况等方式,支持和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问题解决,达到预期的办理效果。
四、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制度
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一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指标。现实中,代表面对即使办理效果很差的建议件,往往碍于情面而被迫表示满意。因此,严重影响了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公信力。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勇于探索、总结经验,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制度,让考评真实可信,让代表真满意。要扩大测评范围,分阶段做到全覆盖,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工作的公平度和影响力。要优化测评方式,采取代表测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以及第三方测评等方式,有效增强测评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科学性。要提高考评的约束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适当加大考核分值,充分引起承办单位的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摆上重要位置。对于办理态度和办理质量都差评的承办单位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考评制度的权威性。
来源:湘西州人大办
作者:陈光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