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今年以来,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代表建议119件,占代表建议总数8.51%;闭会后又收到1件主办建议,共120件主办建议,主办单位涉及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防办等4个单位。其中,黄大生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类案建议(第2179号、1154号、1823号、1832号)被主任会议确定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牵头督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文浩领办,省人大环资委负责督办,省住建厅主办。120件代表建议均全部依法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领导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审定督办工作方案、亲自带队进行督办,多次听取省人大环资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督办情况汇报,出席省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环资委主要领导4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牵头精心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带头加强组织协调,参加专题调研和督办活动。委员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承办单位开展督办。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全部参与督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充分保障督办工作力量。
强化组织协调。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注重加强同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一是精心制定督办工作方案。3月份,对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结合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湖南实际,在全面了解代表建议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归纳同类建议,协调确定重点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沟通。通过听取汇报、上门督办、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推进办理工作。6月份,组织召开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进一步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8月份,委员会领导带队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听取各单位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办理工作。三是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4月份,杨维刚副主任率队赴娄底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邀请提出2179号重点处理建议的黄大生代表全程参加执法检查,面对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领导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了解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征求对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委员会办公室和承办人员多次同代表电话联系沟通,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网络随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开展。
注重督办实效。省人大环资委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列入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及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坚持将督办工作与委员会重点工作和主题教育一同部署、同步推进。在重点处理建议督办中,将督办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点处理建议与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以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邀请提出建议的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有关活动,加强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了解,推动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同时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赴基层暗访抽查、开展专题询问、交办审议意见等工作中,均把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有关问题解决和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省人大环资委还就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情况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并及时将调研情况向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从督办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联系沟通,办理质量和效果有明显提高。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督办、主办和会办三方协同配合与共同努力,涉及城建环资方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今年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副省长陈文浩均出席会议并讲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列入六大重点工程。8月22日,许达哲省长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目前,全省乡镇污水处理PPP入库项目28个。截至2019年7月,全省292个乡镇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77.26万吨/日,总投资达93.1亿元。100个城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开工82个。岳阳、湘潭列入全国2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将分别获得4亿元中央补助资金。计划启动2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开工24座。下达2019年中央城市管网和污水处理补助资金7.1亿元、黑臭水体整治省级补助资金1.53亿元。在城乡垃圾处理方面,省住建厅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起全省地级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新进展。针对全灵芝、唐冬华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及时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汇报空间规划工作,高规格、高起点编制了《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湖南建议》,获自然资源部陆昊部长充分肯定。针对曾长青、唐荣成、石潇纯、华英等代表集中反映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成功将洞庭湖和湘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获中央支持20亿元。目前,永州、娄底已下达项目资金1.4633亿元、1.13亿元。针对尹夏生代表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同时,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付工作。目前,全省已依法退付11.12亿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迈上新台阶。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标志性重大战役,《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等一大批文件相继出台,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62毫克/升下降为0.060毫克/升。土壤污染加密调查正抓紧进行。
住房保障工作创造新经验。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我省建立健全了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省住建厅指导长沙市编制“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已通过国务院审议。长沙市成为全国首个取消二套住房契税优惠税率的城市,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赢得住建部的高度肯定。
今后,省人大环资委将根据主任会议要求,继续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加强同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落实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长效机制,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实效,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来源:湖南工作
作者:文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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