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水上游麻阳境内,因水流清澈见底、游鱼可视,两岸青山环绕、繁花似锦而被当地人誉为锦江河,是麻阳人民的母亲河,也是该县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
近年来,由于忽略了对母亲河的保护,县域范围内发生过因污染水体而引发群众上访事件,也存在河道过度采砂引起的安全隐患。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和监督的职能,明确水资源的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不只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事情,誓将县域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监督的重点,常抓不懈。 突出重点,立法保障饮用水源。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安全饮水是重大的民生保障,源头治理和水源地保护是水生态环境的基础。2013年以来,随着该县饮水安全事件及部分人大代表先后提出了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议, 2015年初,保护锦江河流域饮用水源摆上了民族立法议事议程,经过三年时间的打磨,2018年10月《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结合麻阳实情,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确定、水源地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划定、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其具体可行的规定为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也为自治县水源地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送审稿)》,并于2019年10月底邀请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该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于会代表积极建议发言,真正反应了代表群众的呼声。 抓牢主线,确保河道畅通安全。抓住锦江河及其主要支流河床及岸线综合治理的主线进行监督, 2017年11月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域范围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工作方案(2017-2020年)》,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参加紧盯锦江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督促相关水利建设部门采用利于水环境及防洪安全的生态护坡堤岸,倡导水利工程建设尽量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宜疏不宜堵,确保河道畅通无阻;通过对相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环境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锦江河治理现状进行视察、座谈等方式,督促严格执法,取缔非法营运采砂船只,拆除阻碍行洪的违章建筑? 从而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打造了水清、岸绿、景美沿江风光带,以及安全通畅、生态和谐的水运长河。 拓展到面,流域范围综合防治。
2018年、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都把定期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锦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汇报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分组监督治理情况,日常监督工作中,由县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组织不定期实地查看情况,并制成相关影像资料,通过人大常委会议,对锦江河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锦江河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狠抓锦江河流域污染源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管。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来,形成人民战争的广阔海洋,对入河排污口、涉河建筑和涉河工程项目等进行严格把关,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对一些严重污染工矿企业,立即关停,对存在的污染隐患要及时依法处置,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并大力提倡和推行生态农业,不断推进“厕所革命”,助力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管,逐年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加强对农民的生产技术及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锦江河流域的持续监督,让流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2019年9月底,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的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城内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获高票额通过。 持之以恒,维护生态连续监督。自从2017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将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本届任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分时间阶段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任务,到2020年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以持续的跟踪监督,推进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立法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要严格体现“谁污染谁买单”的精神,注重污染排放治理,以务实可操作的立法发挥其现实规范意义。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多措并举,集中财力,逐年加大对相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不断夯实锦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好河长制,建立起对锦江河流域水库(电站)泄洪排污进行有效管控的长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锦江河水面干净、水质达标。狠抓渔业“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锦江河电鱼、毒鱼、炸鱼和地笼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支持保障渔政等执法队伍建设所必需的人员、装备、和经费,加大渔政执法和综合联合执法力度,千方百计、综合施策,重还锦江母亲河以“水清如镜”“鱼翔浅底”景象。
来源:麻阳人大
作者:舒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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