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届时也将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具有主导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效率化、协调化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基层政权组织载体的县级人大,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关乎基层民主的实现,关乎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其作用和地位极其重要。如何加强县级人大建设,改进县级人大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作用、实现职能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县级人大的特性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县级人大的基础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人民性。县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工作在本选区,生活在选民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能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能够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自然有助于实现治理的人民性。同时,县级人大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都紧扣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工作和生活,如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环境污染、入学就业等,其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最能实现人民的诉求。 县级人大的多样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融合性。县级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近年来,县级人大代表组织设计要求增加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引入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最能反映社会不同方面与不同阶层的多样性诉求,有助于实现不同利益相关人群的调和和融合,推进治理的现代化。 县级人大的直接参与性有利于实现治理的有效性。县级人大代表人民直接参与各项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直接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监督,体现的是充分落实公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充分表达意愿,有效参与决策,激发公民参与热情,进而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有效治理。
二、县级人大工作要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县级人大工作,应当助推本地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督促加强政府治理能力,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 (一)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相关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保证。党加强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党的主张如何更好地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依法有效推动落实等,都必须深入研究,形成制度和机制。因此,必须制定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审议意见办法、议案、建议和批评处理办法、工作评议办法、履职测评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代表双联制度、信访制度等一系列规则办法,要涵盖议事、讨论、监督、审议、履职、人事任免、执法检查、信访督办、联系代表等各方面职责内容,明确其目标,规范其程序,细化其标准,以此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瞄准治理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县级人大工作必须坚决服从大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着力推动重点治理。一是着力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财政预算联网监督落地生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中发〔2018〕27号文件和中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的监督,强力推动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政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抓住精准扶贫工作重点难点,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活动等多种方式,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加大对重点问题、重大污染源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始终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二是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发展,保障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要为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预期精准释放人大力量。三是着力践行民主法治。无论是地方立法、人大监督,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以及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务,都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要求来开展,不突破法定范围、不超越法定权限、不违反法定程序,始终坚守法定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恪守公正、法治的履职底线。四是着力推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积极创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各项职权的新途径和新做法,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着力克服传统观念和经验主义的束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方式,推陈出新地开展工作,使之更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更适应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既要综合运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常规性监督方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又要围绕创新人大工作实践,深入探索人大履职的新形式和途径,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和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性;在监督的过程中,紧抓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治理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抓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积极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建设,应用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和充实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专项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提高撰写水平,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式,提升办理实效。 二是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定位,积极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和条件,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加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重视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党的建设,努力践行“铁军”标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乡镇人大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完善乡镇人大工作程序和制度,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探索谋划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机制,确保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人大机构合理设置、规范运行。重视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秘书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
作者:张万年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