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集全城之力,集全民之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围绕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目标,形成党政牵头、公安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开展综合整治。针对4个重点乡镇开展整治工作,查处案件11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2人;县公安局主动应对黑恶犯罪和黄赌毒等治安顽疾,收网涉恶团伙3个,破获刑事案件23起,抓获59人,抓捕2个团伙“套路贷”,查处335起涉毒案件,缴获6343.4克毒品,查处32起涉黄、涉赌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分别组织开展了行业乱象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金融借贷、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文化旅游等行业问题,进行精准摸排、深入整治。打蛇打七寸,紧盯摧网毁伞,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的非法经济基础。
据笔者了解,截止11月13日,永兴县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恶案件资产266.99万元。永兴县监委通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清理涉黑涉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3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件,县人民法院判决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对未报送线索的成员单位进行核查问责追责,约谈5人,清理不适宜担任村组干部人员200余名。为了确保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解决公检法办案衔接不够的问题,永兴县扫黑办印发了《关于建立永兴县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试行办法》,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暂行办法》,对公检法定性有分歧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提请启动会商机制,推动检法提前介入,打好办案“整体战”。 县人大聚焦“扫黑除恶”回应社会关切永兴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把扫黑除恶工作列为今年的一项监督重点。今年11月,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调查。笔者了解到,为了做好这次调查,永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两个专题调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平、刘爱军各带领一个。在展开调查前,调查组成员和相关人员都先自我深入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深入调查全县相关单位时,还随机走访了四个自然村,发放了调查问卷105张,收回105张。人民群众对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是否满意,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他们最有发言权。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群众对“中央到地方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是100%,认为“您身边有以下哪些黑恶势力”的“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有1.9%,“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各有2.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有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尚需纵深推进自2018年全面推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兴县整体势态良好,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景湖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指出:宣传发动不够深。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一,侧重于会议式、口号式、标语式宣传,缺少典型案例的释法说理,虽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但对真正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没有“入脑入心”,在实际生活中,对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认识不清,参与性不高,存在思想顾虑,不敢举报,不愿举报,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打击力度不够强。公检法执法办案思想存在不一致问题,没有形成严丝合缝、无隙衔接的工作局面。在实际办案中,对究竟是否属涉黑涉恶犯罪存有分歧,对个别案件可能存在“拔高”或“降格”处理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办案效能。部分成员单位存在联系不紧密、配合不到位的情况。线索摸排和挖掘力度不够大。黑恶犯罪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围不够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摸排不够、摸排层级不够深,有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对自身担负的责任认识模糊,不能积极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存在畏难厌战现象。政法部门基层干警,连续作战,压力大,精神高度集中、紧张,非常辛苦,十分疲惫,不免存在畏难厌战情绪。在办案中存在侦查不深入、不细致、不严密,对检察建议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致使对个别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理不到位。治乱出清,换来朗朗晴空。
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云指出,下一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牢固扫黑除恶思想不松懈,坚持长期作战不松懈,重点整治不手软,法制教育从小抓,责任追究从严抓,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久战,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让凛然正气充盈全县,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平安答卷。
来源:永兴县人大
作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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