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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人大:精准式监督 助推提质增效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王晓雪 编辑:redcloud 2019-11-08 16: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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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实施精准式监督,促进“两院”提质增效,推动了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促进了司法公正。

  履职评议助力提质强能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以“两官”履职评议为抓手,加强法官、检察官的履职监督,增强了法官、检察官的履职积极性,法院、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呈现良好态势。近3年来,两院先后有30余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其中,保河堤法庭庭长姜业涛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民事审判庭庭长于海燕荣获湖南省三调联动专项活动先进个人,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多方式评议。为提升履职评议实效,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履职评议模式,采取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组织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和督导“两院”自行组织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模式,并在履职评议中组织开展专题询问,通过多方式履职评议,评出了压力、也评出了动力。

  多层次评议。在履职评议中,津市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各层次的法官、检察官中随机抽取评议对象。近几年来,“两官”履职评议对象中,既有现任院领导也有退下来的院领导,既有科室负责人也有普通干警,既有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也有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既有从事公诉工作的检察官,也有从事民事行政监督、控申工作的检察官,做到了评议对象广覆盖。

  多路径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开展履职评议的过程中,既向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也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镇(村、社区)干部和一般群众了解了法官、检察官在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细化评议内容,结合“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和“两官”职能职责,将评议内容由过去的“德能勤绩廉学”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情况、执法办案效果、准确适用裁量权情况等10个模块,使参加评议人员能够更具体地对评议对象进行打分,使测评结果更加客观。优化参加评议人员结构,2019年履职评议现场民主测评环节,评议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除两院干警参加以外,还邀请了企业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而且外请的测评人数多于法院、检察院干警参会人数,有效避免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使评议结果更加公正。

  专项监督支持攻坚克难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近3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了92.02%;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为政府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数千万元,督促收回逾期未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为国家增值近2000万元。

  给力法院执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法院执行工作,针对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从环境、机制上给力法院执行工作,将执行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满意政府、授予政治荣誉相结合,形成的审议意见为法院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助推法院修订完善解决执行难联系会议等机制,督促法院出台《津市市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文件,形成了公安、工商、金融等36家成员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格局。在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上,市人大常委会采取集中约谈、限期履行、联合督办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带头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推动了一批执行积案执结。目前,津市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已经清零。

  支持检察公益诉讼。201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以决议护航检察公益诉讼,出台了《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保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必要的专案经费,并探索建立生态异地修复基地,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资金;要求市人民法院要积极构建有利于提起检察公益诉讼的配套机制,探索建立内部监督评查结果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制度,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紧盯检察建议的办理,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将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及部门单位办理检察建议的回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对涉及重大民生民利、有必要进一步跟踪督办的,责成相关委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程跟踪督办,形成了“以建议促整改,以督办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职能,达到了“报备一起,整改一起;督办一起,落实一起”的监督效果。

  案件评查助推公正司法

  市人大常委会把案件评查作为一种常态化监督手段,着力推动司法机关案件质量的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05”赌博案、毛里湖督促履职系列案先后被评为常德市、省级优秀案件。

  在人事任免前开展案件评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把案件评查与人事任免结合起来,指导“两院”建立健全“一人一档案、一案一评查”常态化质量评查机制,在人事任免前,查阅拟任对象档案中记载的所办案件数量、办案质量(是否有超期办案现象、是否存在司法不公,是否引发了信访问题等)、单位内部执法质量评价情况,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通报,把拟任对象的执法情况、工作实绩最直接、最真实地呈现在常委会委员面前,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法官、检察官任命的重要依据,使委员全面了解拟任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能力、执法水平、执法质量等,为委员正确行使表决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司法案件报备时开展案件评查。监察和司法委定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法律专家对一些可能会引起司法不公的案件进行案件评查,主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四个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评查出的问题,经评查组集体讨论后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对评查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案件报主任会议票决后,在全市司法公正常德行动员大会上予以通报表彰。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备的司法案件121件,抽取评查案件24件,督促整改问题33条,评选出5件优秀典型案件予以了通报表彰。

  在“两官”履职评议中开展案件评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把案件评查作为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案件评查中既注重发现个性问题,也注重发现共性问题,既注重了解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情况,也注重了解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案卷中反映出来的其他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以交办函的形式交由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逐一整改,并督促两院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如在评查检察官鲁洪所办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卷中,发现法律服务工作者可能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派人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并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阅案卷,向常德市人寿保险公司收集信息,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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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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