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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助力检察公益诉讼上新台阶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张微 编辑:redcloud 2019-11-08 16: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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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办理了一批优秀案件。这与市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监督和支持是分不开的”,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成华在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到津市交流学习公益诉讼工作时如是说。近年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取得了良好效果,使津市检察公益诉讼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决议护航促履职

  在前期广泛走访、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8年5月,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保障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必要的专案经费,并探索建立生态异地修复基地,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各行政机关要协助配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检查公益诉讼工作,及时提供行政执法卷宗等相关材料;市人民法院要积极构建有利于提起检察公益诉讼的配套机制,探索建立内部监督评查结果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制度;市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发挥好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浓厚氛围。

  《决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跟踪督办问实效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检察建议的办理,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将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及部门单位办理检察建议的回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对涉及重大民生民利、有必要进一步跟踪督办的,责成相关委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程跟踪督办,形成了“以建议促整改,以督办促落实”的工作机制。

  2018年,当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发全国人民关注之时,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报备的一份涉及疫苗安全的检察建议引起了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建议指出,津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规疫苗储存环节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形。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苗”安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责成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对该检察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对库存疫苗进行排查清理,防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疫苗流入市场。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市卫计局关于该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确保了药品安全隐患的成功消除。

  截至目前,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累计接收市人民检察院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0余件,通过“检察建议报备+跟踪督办”的诉前检察建议督办模式,既强化了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职能,又强化了行政执法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达到了“报备一起,整改一起;督办一起,落实一起”的监督效果。

  协调推进出特色

  近年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多次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座谈,统一思想认识,逐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共同参与的检察公益诉讼新局面,打造了河湖生态资源保护检察监督新模式。

  2017年5月,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协调下,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湖南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派驻检察室——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暨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检察室成立后,围绕破坏毛里湖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等多方面污染源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办理了9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督促履职系列案,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全部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整改回复。目前,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畜禽养殖户及藠果加工企业全部退养或关停。

  为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津市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公益诉讼+两法衔接”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助推“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各行政机关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反馈、业务指导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助推生态检察监督保护深入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托该平台与33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数据联系,积极排查行政执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理督促履职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

  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津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办理的毛里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督促履职系列案、二类问题疫苗督促履职系列案分别被评为湖南省级检察优秀案件和常德市级检察优秀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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