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德市武陵“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始终坚持围绕活动主题,周密筹划,扎实推进,促进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平台,区人大常委会以强化“两官”任后监督为目标,借鉴浙江等地工作经验,重点开展了“两官”全员履职评议,较好地实现了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有序统筹,明确范围
1.集中力量,上下联动。为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全员履职评议工作的方案》,成立了“两官”全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家分别组成考评调研组和案件评查组。“两院”积极跟进,分别成立以“两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班子,确保能够分工协作、专班运行。
2.以点带面,广泛覆盖。随着2017年员额制改革的推进,评议范围进一步扩大,要求全部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履职报告,其中4名评议对象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口头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评议意见,“两院”在下一次区人大常委会上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3.评人评案,有机结合。评人,重点围绕“两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开展。评案,主要对评议对象承办的案件进行阅卷评查。每位被评议对象需评查的案件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承办案件不足规定数量的全部评查,超过规定数量的,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涉法涉诉案件情况、“两院”案件管理部门评查情况,综合确定最终评查案件。
二、突出重点、公正评议
1.突出案件评查的规范性。一是明确评查范围。全体入额法官、检察官全年办理案件由“两院”组织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提交案件评查组,案件评查组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口头述职对象所办理的案件则由案件评查组重点评查,评查数量不少于全年为主承办案件的三分之一。二是明确评查依据。对法官所承办的案件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进行评查;对检察官所承办的案件按照《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查。三是明确评查方式。采取集中阅卷和交叉阅卷的方式,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通过案件评查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2.突出调研走访的全面性。考评调研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调查。一是听取情况汇报。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带领考评调研组深入到“两院”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通过案件回访了解“两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二是召开专题座谈会。全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集人大代表和律师、公安基层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征询对“两官”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旁听庭审。领导小组组织考评调研组和案件评查组到法院通过旁听庭审,现场考察被评议对象的履职能力。
3.强化了结果反馈的客观性。考评调研组与案件评查组注重与“两院”的沟通衔接。在提交个人履职情况报告过程中,“两院”把好报告初审关,再统一交 “两官”全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审核。评查工作中,案件评查组及时与“两院”对接,确保评查工作公平公正。情况反馈中,针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与“两院”及时衔接,对异议部分交换意见,确保评查意见准确、客观。
三、工作总体效果
1.增强了“两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两官”虽然都经过人大任命,但任命之后由于缺乏直接监督,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通过全员履职评议,“两官”不断增强了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头顶高悬监督之剑,履职行为更加规范。
2.提升了“两院”案件办理质效。两院对“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在提高办案质效上下功夫。区法院建立案件评查月报制度,每月发布一期《审判管理通报》并为每位法官建立办案绩效档案。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案件质量活动,探索出“源头管控、预警提示、结案自查、评查考核”的案件监管模式,对案件质量实现了有效的管控。
3.丰富了司法监督内容与形式。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改变了过去人大仅对两院整体工作或专项工作的泛泛监督,由面上监督深入到点上监督,监督的着力点更实,监督的内容更深,监督的成效更好,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使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更全面、准确、有实效。
4.营造了支持司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履职评议过程中,人大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评议对象信息,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评议,让公众深入了解“两官”的履职情况和人大的监督工作,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兰靖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