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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或规划不足问题?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9-10-21 0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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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

  询问采取问答的形式,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询问,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回答问题。现将询问会实况摘录如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田际群提问

  我想请问省自然资源厅一个问题,早在2006年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目前我省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有多少?你们对解决上述问题有何打算和措施?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赖馨正回答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立足部门职能,认真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政策措施,为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效资源保障和服务。2019年4月以来,我厅和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等7个部门,重点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对新建、在建、已建城镇小区幼儿园进行了摸底核实,共发现1114个小区幼儿园存在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其中没有规划和规划不足的有49个,占4.3%。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确保《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落实,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与实施工作的通知》,10月份将下发执行。就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三条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严格对标进行规划评估。

  对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没有编制的或者编制了但暂未审批的抓紧组织编制并报批;已编制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12000人的居住区必须配套小区幼儿园,且必须满足建筑面积3150—4550平方米、用地面积5240—7580平方米”这样一个标准,全面细致地对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进行评估,并对新建、在建、已建城镇小区未规划或规模不足的小区配建幼儿园进行摸底核实。

  二是切实加强规划引领。

  各地已经编制审批完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意见及相关规范进行修改;暂未编制的,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新编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且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来予以落实。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时候,必须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要附上意见采纳情况以及理由,在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还要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且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是依法进行规划实施管理。

  第一,做好土地供应保障。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其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这里面,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一律按划拨方式供应;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供应时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建成后的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单位、交付方式、监管要求以及依法补偿措施等内容,纳入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不计入经营性用地容积率,并做好实施监管。

  第二,依法进行规划许可。配建的幼儿园不符合规划确定的幼儿园布局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自然资源部门不得通过方案审批,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保障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

  第三,严格规划验收。对已按标准规划小区幼儿园的,必须将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纳入规划核实内容,保证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违反规划要求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建设单位,自然资源部门不得通过规划条件核实,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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