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监督利剑作用的重要方式。近3年以来,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组织、配合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国防动员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回头看工作,突出调查研究在执法检查中“铺路子、挖根子、开方子”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澄清底册,广泛调研“铺路子”
习近平总书记说,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对于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而言,谋事就是确定存在的问题,成事就是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进“一府两院”解决问题、呼应民生,不能刻舟求剑、不能闭门造车、不能无中生有,必须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澄清底册、铺好基石。
通过广泛调研形成安排合理的调研方案,围绕方案开展执法检查。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时,主要采用重点调查、专题调查与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充分考虑上级工作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实际,明确调查研究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方法步骤、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特别是,要通过明察暗访确定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织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资料,使调查研究有组织、有课题;采取业务委室牵头组织的方式开展暗访,对全市范围内涉及水污染的企业、区域充分调查,形成了十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具体问题,使执法检查有目的、有方向,为形成审议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搭好台、铺好路。
二、查摆问题,深入分析“挖根子”
从哲学上来说,调查是为了解客观事物进行考查,研究是对调查的信息、素材进行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方法。俗话说,莲发藕生,必定有根。在澄清底册查摆出问题的基础上追本溯源,才能找到科学有效的问题解决途径。
以《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例,常委会围绕解决PM2.5和PM10指标偏高的问题开展调查,得知我市PM2.5主要是“扬”起来的,PM10多数是“烧”起来的,因此各种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是背后的根源。通过对查出问题的交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了对秸秆、垃圾焚烧的处罚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指标明显下降,优良天气天数稳步提升。
以《农药管理条例》为例,低毒高效农药推广使用是薄弱环节,通过挖根源发现主要是条例宣传不够深入。常委会研讨并形成决议,《农药管理条例》宣传需要扩面、提质,要提高老百姓知晓率和使用率,推动政府部门有效实现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三、对症下药,全面统筹“开方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调查研究时指出,调查研究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只有获得在办公室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才能找出解决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和新对策。实质就是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跟踪问效,对症下药提对策、建议。
坚持实事求是。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做到不以先入为主的思想提建议,不只看了一个地方就以此类推,不作空泛议论,确保问题准确深刻、全面精练,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中医药工作情况调查中,常委会通过深入走访了解政情民情社情,客观地把当前我市中医院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摆上台面,建议为中医院未来发展用地留足空间,有针对性地督促市政府将解决中医院体制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加规划用地15亩,助力了医疗提质。
坚持问题导向。调查研究是为了解决问题,执法检查就是要把调查研究的成果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当中。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关键问题不“和稀泥”,以审议意见的形式把问题原汁原味地反映给“一府两院”,同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建议并跟踪监督,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经过全面调研,形成了五个大类22个具体问题的清单并交办整治,《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形成4个方面的建议并交办,促进了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跟踪问效。《津市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有明确表示,由主任会议或常委会议组织跟踪检查。作为执法检查的继续和延伸,跟踪问效是提高问题整改质量的保证,也是纠正不适当建议或决议的必要。以决议、建议为基础,以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为补充,进一步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大气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均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代表通过现场视察和资料查阅,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新发现的问题也进行了交办,为民生改善加了一把力。
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职权,要达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效果,就要发挥调查研究的基础性作用,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过程和结果经得起实践检验,真正做好做实,为津市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张汇川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