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事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是每个人大代表的光荣的使命。县市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来自基层人民,扎根基层人民,履职效果直接影响代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县市级人大代表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规范履职行为;激发工作热情,关注民主本民生,增强履职效。
一、努力提高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治国理政的高度,自上而下碰真动硬抓纪律建设,从“关键少数”向全社会铺开,全社会营造了讲法守纪的氛围,政治生态得到优化。人大代表的选举按照《选举法》和《组织法》产生,人大代表结构出现多元化,为代表有效履职带来了诸多不确定的因素。
1.代表履职能力出现三个不适应。一是代表个体水平与做好代表工作不相适应。人大代表产生要具有广泛性,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的单位,导致了代表个体素质参差不齐。我市人大代表有30%来自农村基层,有10%来自学校、医院和企业。来自农村的无职代表对政策不了解,对当地的建设和发展不清楚,履职能力和议政水平很难提高;来自基层单位的代表只关注自己身边事,没有时间去调研其他事情,缺少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的能力,在履职时力不从心,无所作为。二是代表工作力度与选民期望有差距不相适应。我市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优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将履职排在了第二位,因前期调研不够,“开会不发言、闭会少活动”,提出建议不具体不好办理或没有得到很好办理,就懒心懒意,履职状态不佳。有的代表用代表的身份只关注自己的事,不走访群众、只提自己建议和意见;还有代表没有做调研,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缺乏针对性。三是代表主体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人大代表有效履职需要通过调研,走访群众,了解当地的重大建设事项。这些工作都要时间和精力,也需要物力和财力支持。代表的主体作用也只表现在对自己工作和自身发展有利的事情上,没有真正把民生大事、经济发展大事做为履职的重点。
2.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一是要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代表政治素质的培养,组织代表参加政治学习,引导代表自觉增加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以实际行动正确行使职权,发挥作用,从内心深处维护党的领导。组织人大代表常规性履职培训,有针对性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专项业务活动,在活动中提升工履职能力。二是要着力提高法律素养。人大代表的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人大代表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组织代表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考试,全面提升法律水平,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三是要着力发挥代表主观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同行业各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发挥联系代表作用,将各行业代表日常工作自觉转化为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形成基层人大工作新基础,随时履职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责任感。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
1.代表履职责任感出现二个认识偏差。一是依法监督就是对政府工作的干涉。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但现实中多数代表认为监督就是找问题,实际上人大监督就是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因此人大组织的各种监督工作,代表们不敢大胆发声,久了就会成为法定的走过场和序。二是积极履职就是参会表决。代表有效履职是推动重大民生事项的生力军,发挥作用越来越明显。每年我市代表建议政府都进行了认真的办理,群众的幸福感倍增。但是有部分代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光荣使命和作用,特别是无职代表就是及时参加会议,表决时举举手,认为自己身卑言轻,对参政议政没有政治热情,建议也空虚无物不好办理。
2.优化服务保障,激发履职热情。一是宣传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依法对政府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根据规定出台议事规则,人大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研读,削除监督就是找茬的误区。二是要发挥好代表联络平台作用。我市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处每个季度组织代表开展走访困难群众、了解重点工程等活动,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社区建有人大代表工作室,每个月都有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但是需进一步创新联系机制,使之真正成为代表接触群众,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平台阵地。我市人大代表网络“履职通”平台已经建好,人大代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平台监督,得到了及时处理。但是要探索代表利用履职通履职的评价,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三是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督办办理成效,对于代表建议的办理要警惕代表被满意的情况。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客观评价。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履职水平。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在报告指出: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人民所思所想所盼,才能把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县市级人大代表着眼于民生实际,着眼于重大工程,找准重点,补齐短板。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很好地把握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1.代表履职水平提高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党的意图与代表意图统一的关系。各级党组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转化为党的纪律,党的意志,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但有部分代表认识上有偏差,把不正确的或片面的群众认识转化为自己的意图。二是党的决策与人大的决定关系。党委决策是党委实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行使执政权力的体现,部分代表认为人大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盲目自大。其实两者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统一。三是遵守党的纪律和依法办事的关系。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牢记入党誓词,明确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其次是人大代表,做人大工作按程序办理,有理有据,同时遵守好党的纪律。
2.注重社会公平,夯实履职效果。一是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 “鼓与呼”。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大代表紧跟市委步伐,把市委的意图变成市民的自觉行动,拥护市委的决策决定,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兴城,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自己力量。二是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人大代表要参加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和园区建设中去,通过自身的平台为地方经济建设铺路搭桥。三是关注民生实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自由往来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人大代表重点关注脱贫攻坚、环保攻坚战,并自觉参与其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公平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肖廷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