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依法治水 建设锦绣潇湘
为打赢碧水保卫战,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亲自挂帅,担任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组长
今年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紧盯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依法监督打好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亲任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组长。通过随机抽查、暗访、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等方式,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柯敏介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项监督工作,2018年开展了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调研,深入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等地了解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发展民生情况,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基层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项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交办问题清单和审议意见,督促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杜绝运动式治湖,禁止掠夺式开发,有关意见和建议正在积极落实。
黑臭水体是群众所想、所盼、所急的亟待解决问题,也是碧水保卫战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重点调研项目,并以此为切入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动全面消除城镇黑臭水体。专题调研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听取汇报与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多次听取省住建、环保等部门情况汇报,赴长沙、湘潭、株洲、常德、益阳开展实地调研,委托14个市州人大环资委对所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推进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治理“回头看”、健全河长制考核实施细则等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及时转交湖南省人民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了《湖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湖南省2018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分配办法》等政策文件。2018年,全省完成154条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率达95%。
为扎紧依法治水的法制笼子,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制定了水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对照水污染防治法精神和要求,立足湖南省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出台了湿地保护条例、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根据湖南省委批准的届内立法规划,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今年拟提请审议出台的环境保护条例,也是对全省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效补充。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湖南省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认真清理,深入查找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中央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内容,打捆修正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11件地方性法规,对湘江保护条例、东江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推动生态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此外,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还指导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共同编织依法治水护水的法制网。全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有益的法制补充和支撑。
来源:中国改革报
作者:雷茂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