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以推动政府重大专项资金公开为突破口,加强重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监督,推进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5月6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在当地主要媒体整版刊登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州本级政府重大专项资金的公开”明细,其中涉及州发改委、州教体局、州科学技术局等17个州直部门24个共计2.83亿元的全州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专项资金。这是州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监督的一个缩影。
执法检查聚焦专项资金管理
新预算法对预决算公开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规定。中央有关部门也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从2017年起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为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合规性,2016年6月至7月,州人大常委会先后深入州安监局、州交警支队、州教体局等7个州直单位,部分县市区开展新预算法实施情况调研。调研发现,不同地方和部门的预决算公开执行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县 市甚至连公开的基本要求都没有做到。比如,预算法要求公开的内容没有公开,公开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没有细化,透明度不高等。
2017年9月至10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州人大代表及州财政、审计、地税、国税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州国土局、州人社局等6个州直单位及古丈县、泸溪县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8个县市及州经开区财政收入真实性、税收结构合理性、后续财源建设持续性等问题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组发现,仍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支出结构不太合理、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等问题。其中,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往来款项清理结算不及时,部分专项资金监管欠到位,财务核算管理欠合规,个别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10月,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就财政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问题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召开交办会,下发交办函,明确整改内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要完善预算公开工作,建议州人民政府强化有关部门责任,从2017年起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要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开到款、项及具体项目。2018年4月,州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
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是预决算公开的重点和难点。”州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东升表示,专项资金通常是弥漫式的,比如设立一个专项项目,包括来自上级的专项转移支付,几乎所有部门都会有,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内容,资金量也非常大。扶贫资金、污染防治资金、重点项目专项投资资金等,都属于专项资金,本身涉及各个部门的利益,要想监督到位,难度很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又面临着职责部门“害怕”监督这一现实问题,因为仔细分析公开内容,可以获得不少信息。它还要求部门内部管理更为规范化,否则一旦公开,会暴露很多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投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各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数额越来越多。2018年,州人民政府重大专项资金达2.26亿元,2019年达2.83亿元。州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投资计划未实现、财务管理不严,核算不规范、项目实施不规范不透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控制难、使用中挤占现象严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专项资金这块‘硬骨头’,要怎么啃下来?就是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时进说。
从试点公开到全部公开
为提高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3月,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推动专项资金公开工作,并选取了11个州直部门作为专项资金公开及绩效评价试点。3月13日,11个州直部门的21项共计1.74亿元专项资金在当地媒体进行了全面公开。州财政局对这些部门的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跟踪。同年10月29日。州财政局就11个州直部门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从跟踪情况看,州人民政府预算专项资金总体运行良好,预算执行、项目资金和业务管理以及绩效目标执行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对2018年度州本级部分单位政府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跟踪运行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指出,政府部门要充分运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发挥其指导性作用,切实把绩效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州人大财经委要进一步跟踪监督,确保落实。
今年,在上年度专项资金试点公开的基础上,州人大财经委加大工作力度,突破阻力,实现了政府重大专项资金从试点公开到全部公开的跨越。同年5月,州本级17个州直部门24个共计2.83亿元的全州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专项资金全部向社会公开。
“政府的钱用在哪里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州十四届人大代表谭芳说,这种通过媒体公开专项资金明细,特别是将部分与当前扩大内需、民生关系密切的专项资金,“晒”给广大公众,形成了舆论监督、专业监督、领导监督、内外兼顾的监督预防机制,有助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3至5年内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实践中仍然存在重资金、轻管理、淡绩效的问题。”在州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科长雷月球看来,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项目的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绩效目标申报率不高、缺乏专业人才、第三方审核阻力较大、项目单位不太配合等方面。雷月球表示,实际工作中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但从2018年专项资金公开试点开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已经慢慢打开了工作局面。
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向英表示,借助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契机,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让重大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州人民政府已初步形成评估机制、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结果应用“四步走”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以此进一步推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科学准确、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选取契合实际、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来源:湘西州人大办
作者:李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