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回头看”工作座谈会。
会议现场。
8月1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回头看”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参加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主持会议。
会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就本部门落实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情况作了简要汇报,雨花区人民法院、雨花区教育局有关同志及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陈来满结合具体工作对条例主要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以及落实、宣传条例情况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条例规定的内容、设置的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王刚对各部门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对法规通过一年后进行“回头看”,这是首次,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次尝试,从座谈交流的情况看,这次尝试很有意义,很有收获,也很有必要,对今后全面推开立法“回头看”开了个好头。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要继续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并视情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作者:王旺 实习编辑:杨晓维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