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在新化县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在永州召开座谈会。
8月6日至8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率队赴永州、娄底开展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调研组分别召开了《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永州市人大法制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与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等单位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现状的汇报和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与建议;召开了《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座谈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召开了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永州、娄底市及其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吴秋菊认为,永州市各单位和部门就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很详实,会认真组织研究、吸纳。她还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律监督职权,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设计,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对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县两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力,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并重,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来源:法工委
作者:徐金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