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视察,了解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州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张党闽参加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吉首市狮子庵水厂、峒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等现场,实地察看了饮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和整治情况。随后,视察组还到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据悉,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州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自条例施行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先后多次组织执法检查,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督促州市人民政府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多年保持在100%。
视察组对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的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来源:湘西州人大办
作者:陈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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