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李江南主持会议。
7月30日至31日,湘潭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业、颜集成、潘爱民、彭子玉、阳建民、肖树人,秘书长韩晓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湘潭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湘潭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湘潭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并审查批准了2018年度湘潭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湘潭市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湘潭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制度修正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来源:湘潭人大
作者:焦炬 实习生 白薇 陈亚玲 刘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