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根据《湖南省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关于地方立法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要求,7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司法厅召开立法工作协商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毛晓军,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家就今年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项目的立法内容、立法形式、提请审议时间、立法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就立法具体工作进行了交流。大家表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针对性,坚持湖南特色,不照抄照搬上位法;必须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王刚指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一是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切实做好立法计划的拟定和实施工作;三是要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四是要进一步协调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作者:王旺 实习编辑:杨晓维)
来源:法工委
作者:王旺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