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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多措并举,确保《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

来源:北湖区人大财经委 作者:刘利军 编辑:redcloud 2019-07-23 1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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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湖区多措并举,确保《食品安全法》落到实处北湖区人大财经委 刘利军 近年来,北湖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大力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坚持严防、严控、严管、严查,食品安全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市区,2015—2018年连续4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具体举措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安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主任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责任体系,并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率先在全市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近四年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10次,区委常委会议3次。同时,将食品安全“十三五”专项规划列入我区重点专项规划。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省食安办《创建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湖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进行分解,并及时召开了创建动员大会,由区政府食安办等19个部门和14个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三是工作机制保障到位。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北湖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北湖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办发〔2018〕31号),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联合检查、行刑衔接、经费保障等食品安全制度。完善食药监、农业、畜牧、教育、卫计、公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别在我局设置联络工作室,实现从 “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二)夯实基层基础,监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着力完善基层网络体系。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食品药品监管“四有两责”要求,通过“一乡(街道)一站一所”方式设立14个乡镇(街道)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站和食药监管所,并全力推进站所“四化建设”,落实网格管理责任,配备快检设备,建设标准化的食品快检室。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通过实施干部三年轮训计划,有效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尤其是基层干部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抓好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聘请4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下沉到街道,最大限度地延伸了监管触角,实行划区分片网格化管理,分片分路段定人定责监管,健全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监管痕迹化、对象档案化、信息公开化模式,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三是着力提高经费保障。将食品安全监管监测经费纳入了区财政预算,保障经费预算逐年递增6%以上。在2017年安排454万元的基础上 ,2018年增加创建专项经费260万元,其中食品监督抽检经费100万元,实现抽检样本量达到3份/千人,抽检率全市第一。 (三)强化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聚焦突出问题。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畜禽水产品残留、学校、农村食品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打击“淋巴肉”、“地沟油”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保健食品“护老行动”、畜禽水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近四年,全区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23件,罚没287余万元,食品案件查办数和罚没数均在全市排名前列。二是重点抓好三打。通过“部门联动打、追根溯源打、行刑衔接打”等方式,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专业打击力量,建立食品犯罪侦查机构。大力开展“利剑行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9件,行政拘留15人,批捕6人,其中2016年李顺华制售假药案被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督办,2018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3起,食品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推进无缝对接监管模式。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实现农兽药销售备案管理、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全面执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推行种养殖企业自配自检设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健全“批发市场批批检,农贸市场、商超快检,监管部门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门店的全程追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已完成“全一手”、旭瑞蛋鸡养殖场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在生产加工领域,着力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管,打造“放心”米粉,鼓励小作坊联合办企业或者是以入股、参工等方式加盟到企业,再合作经营市场。通过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全区13家米粉小作坊主动实现“坊转企”,共整合成5家米粉生产企业,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米粉。在市场流通领域,全面推进婴幼儿配乳粉、白酒、食品植物油等追溯体系建设,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程,郴州市沃尔玛超市被省食药监督局授予“2017年度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郴州市步步高2家超市、郴州义捷水果批发市场被省食药监督局授予“2018年度湖南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在餐饮消费领域,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 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全面提升经营者管理水平。打造兴隆小餐饮管理示范街、南湖路放心米粉一条街、骆仙西路、惠泽湘域中央花园商业街4条食品安全示范商业街道;创建北湖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2个,示范村(社区)13个,示范生产企业、超市、门店等34个;全区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定点宾馆“明厨亮灶”覆盖率逐步扩大。 (四)倡导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巩固。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普及。以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翻印《食品安全法》50000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000份宣传单免费向社会发放,发放食安创建宣传资料3万份,制作大型宣传牌8块,固定宣传栏381块,宣传横幅56条,张贴宣传标语2100条。充分利用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3•1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工地)、“四个你我”(“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我检、你举报我查处”)等系列主题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针对食品药品违法成本低,违法企业不怕罚款,就怕曝光的特点,实行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信用公示与信用结果应用“三结合”,通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黑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既保障了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又使违法企业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惩戒,有效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激发社会共治活力。按照“民生优生、政府购买、群众受益、注重服务”的原则,率先实施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区财政统一出资,按照全区40.0921万人,1元/人/年,统一为在册居民投保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当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开展事故救助的预付,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食责险“北湖模式”也得到了省、市食安办的充分肯定。此外,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力度,深挖食品安全隐患和案件线索。四年来,全区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459件,处置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发放举报奖励2.5万元。 (五)健全预警机制,应急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是加大抽检、风险监测力度。北湖区以社区(村)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支撑,建立了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哨点,覆盖率达90%。四年来共抽检食品、农产品、集中供水3150批次,快速检测样品3万余份,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867例。二是坚持以“培训”与“实战”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理念。科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高规格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编制应急操作手册,采取以练带训的形式,积极训练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发生问题能够“应急反应快,处置能力强,人民损失低”。2016年修订了《北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11月份完成湖南省(长沙)国家示范性食品安全Ⅱ级事件应急演练郴州分会场演练工作。三是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障。

  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庙会、旅游景区及承接宴会的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市场进行深入的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在中高考、矿博会、自驾车旅游发展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提前组织人员对各承办单位进行检查,与承办单位签订责任书,对承办单位的硬件设施、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制作等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在活动期间对各承办单位的食品制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来源:北湖区人大财经委

作者:刘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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