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北湖区人大常委会议室坐无虚席,一场特殊的“考试”正在进行,“被考”的是2018年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对象。当主持人宣布2018年任后监督对象履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满意度测评得票情况时,不但是被测评对象捏了一把汗,与会的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很紧张。因为,这份“考卷”的结果将被送达中共北湖区委,作为该同志年底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近年来,北湖区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监督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工作,以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职、依法行政,并于每年年初由主任会议确定当年履职情况报告的对象。2018年共确定2名政府副区长、6名区政府科局长和1名区法院副院长及1名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届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多个调查组分别对应调查上述10名同志的履职情况,并写出了详实的调查报告,并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履职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办了被监督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再在常委会上听取履职报告人员的整改情况。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进行投票,对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要求再次整改,整改后向区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最后,履职报告人员的测评结果将形成红头文件上报给区委。当履职报告人员的测评结果运用被真正摆在桌面上时,监督的实效也就真正得到了彰显,干部行权履职自然不敢“任性”。
来源:北湖区人大
作者:周文春 廖江龙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