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开展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全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现了由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的转变,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项预算”的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生态宜居的大湖经济强县战略实施。
强化学习,提高预算法实施水平
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预算法治意识,2016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开设新预算法讲座,举办培训班,邀请财经、审计专业人员讲授预算法知识,印发讲义和培训资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和部分代表外出考察学习,为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近年县人代会召开期间,县人大预算审查小组与县财政部门共同编写《政府预算解读》,并印发给全体人大代表。
建章立制,完善规章制度
2016年4月,县人大在组建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咨询小组,切实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两办法一意见”,即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经济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乡镇人大财政经济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从制度上保障了对预算审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负债等方面的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出台一系列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实现预算管理的全覆盖,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民主公开,促进财政 “在阳光下运行”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渠道,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县人大对政府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规范流程,使预算审查监督有章可循。
一是会前介入。在人代会召开前,一方面,将预算草案提前一个月发给人大代表,由各乡镇(街道)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到相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县人大预算委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形成预先审查报告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结合预先审查报告形成初审意见,交县政府研究修改草案。县政府作出必要修改后,再正式提请县人代会审查批准。
二是开展部门预算民主协商。自2017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召开部门预算民主协商会,参加的人大代表和公众达200多人次。
三是公开透明。从2016年开始,全县县级预算、21个乡镇街道和103个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部依法公开。同时,每年选取若干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例如,2018年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本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助力全县376户3137人精准脱贫和5个省定贫困村脱贫摘帽。
注重实效,让钱花在“刀刃上”
注重公共支出的政策落实。聚焦教育、科技、卫生、环保和社会保障领域,确保财政用于上述领域的开支逐年提高,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难”等民生难题。
注重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作用。明确规定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重点审查监督,对有争议的项目实行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在人代会召开前专门初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对需要追加预算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由人大常委会逐项进行审查。
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合力作用。围绕政府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安排,尤其是老百姓关心关注的公共投资项目,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调研、年中询问以及主任会议成员视察等方式,推动政府项目决策更科学,重大投资更高效。
注重审计监督问责的成果运用。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若干个项目和部门,要求政府责成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并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外,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和部门对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来源:汉寿县人大
作者:田明时 李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