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刘 莲 玉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容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省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迈出坚实步伐的重要一年。在中共湖南省委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地方人大工作的“根”和“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服从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实现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并结合学习领会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常委会领导带队赴上海、浙江专题学习,实地感悟新思想的历史脉络和实践成果;开展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举办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3次;召开全省人大系统理论研讨会,首次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专题学习班,不断把学习贯彻新思想引向深入,自觉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原则中把准人大工作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扛牢扛实重要政治机关职责使命。自觉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职行权,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工作要点及立法、监督、调研工作计划,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5次,向省委书面请示报告35件次。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及时调整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增加重点工作10项,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重要工作,常委会工作情况在全国人大专刊印发。
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出台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深入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首次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加强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增强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
二、紧紧围绕服从服务大局,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生态。根据杜家毫书记指示,认真开展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三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常委会会议听取执法检查报告,首次实行全体会议审议,针对统筹协调不到位、绿心总规不管总、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意见。杜家毫书记明确要求“对违规项目一抓到底、问责到人,使法规真正长出‘牙齿’”;12月13日,又率领相关负责同志深入绿心地区督查整改工作。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许达哲省长多次督办落实情况。截至12月31日,常委会交办的45个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42个,共拆除违建面积68440平方米,同时,支持省人民政府按照从严从紧、调好调优的要求修改绿心总规,充分彰显了“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深入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支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守护好一江碧水”,杜绝运动式治湖,禁止掠夺式开发,洞庭湖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形成大气污染全民共治的法治氛围。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实施河(湖)长制情况报告,强调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美丽家园。
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听取和审议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展情况报告,督促加快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改革,尽快解决划拨土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历史遗留问题。跟踪监督“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督促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优化司法工作环境。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六稳”要求,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听取和审议对外交往和国际友城工作报告,促进与外国地方议会交流和经贸合作,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开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村庄建设专题调研,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中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督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切实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对15个省直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开展政府债务情况调研,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听取和审议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完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听取和审议教育扶贫工作报告,跟踪监督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劳务协作扶贫等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做好省委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和驻村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人大力量。听取疫苗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管情况报告,持续监督化解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进校园”活动,用心用情办好来信来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三、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湖南建设新要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根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出台实施意见;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推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全体人民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循宪法原则开展立法、监督工作,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依法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精心编制立法规划。常委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新要求,统筹谋划本届立法工作,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确保立法规划质量,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论证和遴选,努力使立法选项更加科学。省委高度重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及时批转立法规划。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在我省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第一次,为增强立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供了重要保证。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试行),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制定省人大常委会主导地方立法工作若干意见。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议,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制定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工作若干规定,完善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指导程序。省本级全年共制定修改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湘江保护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25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4件。制定物业管理条例,对成立业主大会、物业公司退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停车位租售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范,为千家万户安居提供了法制保障。修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将幼儿园、高等学校纳入适用范围,依法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人身安全撑起了“保护伞”。
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针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刑事审判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推动更好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抓好各项改革举措到位、完善司法机关协调配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着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认真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审查82件,责成制定机关纠正2件。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要求认真解决报备工作随意性大、审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坚持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提请省委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7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安排,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决定,压实各级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强省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64人次。为配合做好省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立即召开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省监察委员会4名副主任、4名委员的任命。根据换届工作的需要,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4名,保证了新一届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早正常运转。决定任命新组建、更名或职能优化调整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8名,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五、积极服务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增强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认真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交付的4件代表议案全部得到落实,制定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修订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已列入2019年立法项目,修订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广告法办法列入重点调研项目。代表提出的133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常委会加大建议督办力度,确定5类18件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办理工作,开展办理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实行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推动建议办理取得新的成效。针对代表反映多年的部分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过低的问题,省人民政府负责人深入实地勘查、现场办公,龙永、永吉高速限速提高到100公里/小时。为办理好代表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出台财政投入、编制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能在家门口看病治疗。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把优化服务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新一届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制定代表学习规划及年度计划,分别组织基层代表和代表小组组长、预算审查专业代表集中学习培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制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经费标准;修改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注重发挥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作用。
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履职档案,建立履职激励机制,规范履职行为,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终止3名被罢免的省人大代表资格,决定接受1名全国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全面抓好对标提质工作。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到全国人大机关对口学习汇报,进一步改进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推行审议意见清单化,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首次通过湖南人大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注重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扎实推进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常委会以“大学习增强新本领、真调研展现新作为、严管理树立新形象”开局。推进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创新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围绕政务诚信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建立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抓实“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支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人大机关政治生态调研、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
注重加强联系指导。聚焦人大工作服从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等主题,首次以召开片会的形式加强对市州人大工作的指导;开展全省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专题调研、非行政区人大工作调研,审议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推动解决市县乡人大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同市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加强工作交流,全省人大工作合力得到增强。
各位代表!
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立法质量和能力还有待提升;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实效性有待增强,跟踪问效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有待改进,对涉及重大民生的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还需要加大;联系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还不够紧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需要进一步提振。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制度成果。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我们必须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推动法治湖南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功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制度平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站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崭新起点,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重要节点,我们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以奋斗的姿态、只争朝夕的劲头跑好我们这一棒。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HTH〗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牢牢把握“三个紧紧扣在”要求,服从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法定职责,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充分展现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新气象新作为。
一、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改进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认真实施立法规划,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加快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今年将抓紧制定修改洞庭湖保护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6件法规,继续审议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3件法规草案,对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12件法规项目进行重点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二、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围绕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今年将重点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完善设立前有听证、设立后有法规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湘江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可再生能源促进法、渔业法等执法检查;跟踪监督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着眼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禁毒、社会救助、学前教育及改革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针对学前教育及改革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解决“执行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和监察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重点就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等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相关重大事项落地见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四、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推进代表工作创新,在基层人大试点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加强答复承诺事项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全员进站”,规范代表反映意见转交处理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办好代表履职学习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支持和保障代表担当尽责。
五、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机关工作效能。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人大新闻舆论影响力。举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强化各级人大工作协同,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
奋斗成就伟业,担当谱写华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拼搏,砥砺前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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