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县委的领导下,桃江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靠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常委会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严格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主动请示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县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二是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坚持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把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今年以来,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了上年度决算和当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对我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进行深入调查,表决通过了《桃江县“十三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调整方案的议案》,促进“十三五”规划更好地发挥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引领作用;审议了《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草案》和县城四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增强了规划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常委会还就预算执行、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山体水体保护等作出决议、决定10项,依法有效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认真领会和把握县委人事意图,严格落实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了解、供职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任后履职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次,接受市县代表辞职5人,补选市代表2人。四是紧扣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经济建设,牵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桃花江旅游度假区、邱家仑和范家洞风力发电、竹文化博览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联系了松木塘镇下干沙等8个村和2个社区的脱贫攻坚、基层党建、防汛抗旱、美丽乡村建设和县城“双创”等具体工作。此外,常委会班子成员还积极参与了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二、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抓住事关桃江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个,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2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08件。一是围绕经济运行和财政保障加强监督。深化计划和预算执行监督。组织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调查和审议,深入调研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培育主导产业,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建议。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认真落实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的审查监督,推动县人民政府在预决算科学编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关注和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常委会成员视察了桃江经济开发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和两型社会实践区。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县园区经济发展情况汇报》,提出了“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模式,破解土地资金难题,优化企业服务环境,注重园区招商质量,提升园区经济效益”等建议。县人民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补齐园区发展短板,进一步激发了园区活力。桃江经济开发区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实现税收1.45亿元,14个项目建成投产,16个项目动工建设。促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精神,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对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格依法把关。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停、缓、调、撤政府投资类项目356个、压减投资38亿元,有效控制了政府债务规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决议》,促进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摸清底数、强化措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监督审计查出问题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常委会高度重视“同级审”成果运用,对两个乡镇的决算和3个县直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议和票决,促进了45个问题的整改落实。首次听取了县监察委关于审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告,促进加大问责力度,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围绕促进公平正义加强监督。强化法治建设监督。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长效机制,督促完善科级领导干部集中普法考试制度,推动开展《以案释法》精品栏目和 “百场精品课程”宣讲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参与了省市人大部署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专题调研,指导民政部门加快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办法,进一步推进全县村规民约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桃江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日常审查,就社会保障领域28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审查,提出整改意见30多条,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轨道。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检察院诉讼监督和查出问题责任单位整改工作的调查和审议,切实增强了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主业意识,推动公检法司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责任,健全诉讼监督机制,重视运用诉讼监督成果,提升了诉讼监督工作水平。常委会调查组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抽查案卷等方式,深入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调查,全面掌握公安执法工作情况,审议提出了“坚持依法原则,全方位践行法治理念;坚持固本强基,全员化提升专业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全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坚持从严要求,全领域强化问责力度”等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提升了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确定监督议题的重要渠道,全年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6件,转送相关单位处理6件,解疑释惑、疏导化解40件,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监督。组织对脱贫攻坚、高中阶段教育、传染病防控、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调查和审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妇幼健康工作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 “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促进了工作进步。三、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常委会及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学习研讨、民主生活会、专题辅导等方式,狠抓常委会党组和人大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强化了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规矩意识,提高了理论素养,坚定了理想信念。
同时,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持之以恒抓实干部作风。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组和人大机关的作风建设,注重在调查研究、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中联系群众、支持发展,实现作风的转变。三是加强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对口联系县直单位人大工作制度,督促乡镇开好两次人大工作会议,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闭会期间的工作,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人大工作年度考核细则,鼓励乡镇人大不断探索创新,推动上下联动,发挥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来源:桃江县人大办
作者:詹伟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