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年初,湖南省“两会”期间,全省766名代表肩负人民重托,依法履职,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1311件建议。一年快过去了,这些建议的落地情况如何,百姓是否受益?红网时刻新闻、湖南人大网推出【建议落地 百姓受益】专题,报道那些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建议办理情况。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蔡烨 长沙报道
中小企业,是农民工外出打工的重要就业单位,这些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何?湖南省人大代表李学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中小企业存在为员工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的现象,致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
李学认为,这些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年轻时可以出去打工赚钱,可当他们年迈体弱,回到家乡,如何养老就会成为一大难题。如何帮助农民工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督促企业履行参保义务,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这是新时期一个新课题。
李学建议,要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稽查力度,凡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防止少数企业为节省成本,刻意逃避责任,不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由企业代扣代缴的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要加强与外省人社部门的异地联网,让从外地返乡创业务工人群,可及时将养老保险转回当地。
该建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办理结果显示,目前,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已实现了全覆盖,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以及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已没有政策障碍。
农民工在企业就业,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开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外省回乡就业,在外省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可全部转回,统筹部分转移12%。
农民工在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缴纳单位应缴部分,本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自主决定是否参保,政策上没有强制性。
在实际中,确有部分企业逃避参保义务,为员工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损害了员工合法养老保险权益。对此,全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治理、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加强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开展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监察队伍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刚性不足等因素限制,企业损害员工合法养老保险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坚持预防和治理并举,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打击企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养老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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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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