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毛铁询问省经信委:
近几年,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2017年,洞庭湖11个水质考评断面均为IV类水质。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散乱污”企业较多,这些企业布局分散,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省经信委作为“散乱污”整治的牵头单位,请问:在整治洞庭湖地区“散乱污”企业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
省经信委副主任李志坚应询:
非常感谢毛委员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关注、关心。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守护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散乱污”企业影响洞庭湖水质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对于洞庭湖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明确这项工作由经信委牵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项工作是今年国务院白云蓝天攻坚保卫战的具体措施,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也是个新工作。今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展开了这项工作,前期做了一些工作,还在努力推进的过程中。主要如下:
一是组织全委以及经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根本遵循。
二是成立了相应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构架,专门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与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推动。
四是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的机制,整治目标和完成时限。
五是部署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摸底排查和分类工作。
六是设立和公布了整治“散乱污”企业的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同时,洞庭湖地区也在积极主动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在取缔关停不符合企业方面,岳阳、益阳、常德有800多家企业,现在已关闭657家,32家转产,目前保留的100家都是符合环保排放达标要求的。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在全省已经没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企业。例如,在淘汰洞庭湖小造纸落后产能方面,益阳市排查出4家小造纸厂,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岳阳市排查出一家落后产能,现在已经停产。常德市排查出18家小造纸厂,17家落后产能淘汰,1家正在组织淘汰,积极在推进,力度也比较大。
当前,“散乱污”整治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界定标准。因为“散乱污”企业最早是生态环境部去年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提出来的,今年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间提到了,现在生态环保部和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标准,我们正在向他们汇报和对接。
二是缺乏法律依据。对“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关停取缔,因为标准还不明晰,法律依据不明确,在整个的推进过程中更多的是采取行政措施。
三是缺乏退出机制。例如对企业的资产的补偿,职工的安置、社会稳定的维护等方面,各个地方政府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当然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央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坚决依法依规淘汰“散乱污”企业在内的全部的落后产能,我们按照十六部委的指导意见,坚决有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二是加强与环保部公信部对接,尽快明确“散乱污”企业的标准,并依照标准制定我省的“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我们现在有一个初步的想法,在2018年对列入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的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2019年开展回头看,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到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组织开展对“散乱污”企业的初步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配合环保部门先行关停整改。
四是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紧密结合,形成联动效应。
五是积极主动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责,会同发改、环保、安检、质检部门和相关政府共同做好“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
我们一定积极作为,积极担当,为保护好一江碧水和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