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并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率队到会应询。
会议现场。
9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这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专题询问,也是推动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并讲话,副主任杨维刚、王柯敏、向力力、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率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委、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旅发委、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等17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专题询问中,常委会委员马石城、文志强、毛铁、文富恒、龙朝阳、刘宗林、李际平、祁圣芳、刘尧臣、詹鸣、田际群和全国人大代表杨莉、省人大代表刘乾坤,根据常委会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社会各界关注的难点、重点问题,结合分组审议意见,分别就怎样构建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如何引导洞庭湖区造纸产能退出,沟渠黑臭水体治理有什么打算,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血吸虫病防治是否有针对性措施等13个方面提出询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认真作答,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刘莲玉讲话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别是在岳阳视察的时候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 “老大难”问题,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积极作为,坚定不移地推动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省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为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压紧压实河(湖)长制以及生态环保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守护好一江碧水作出湖南人不可或缺的贡献,从而强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隋忠诚代表省政府在会上表态说,省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务实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建设富饶美丽新湖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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