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北湖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法院提出的陪审员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共177名。
会议强调,选任人民陪审员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一环。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审查等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据悉,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8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区人民法院现有法官59人,共需配备不低于177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一般不得连任,由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来源:北湖区人大内司工委
作者:张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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