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新化县人大机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纪委驻人大纪检组组长龚龙宣读了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关于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和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劲柳向全体机关干部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精神。 会议指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手持戒尺,心存敬畏;要原汁原味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深刻领会精神,进一步明规矩、守纪律,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让干部作风实现根本转变。
来源:新化县人大研究室
作者:杨严松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