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召开冷水江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振看望了参会人员,副主任罗亚莉全程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部分机关领导干部和全市乡镇街道正副主席(主任)、人大秘书。
会上,冷水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国林提出了做好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首先带领参会人员一起学习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知识,和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最新部署及要求;然后分析冷水江市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基本情况,乡镇人大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情况总体良好,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报备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报备不及时,报备材料不齐全,制文说明不符合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推动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就本乡镇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的工作做的还不够等问题;最后解说了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的依据,提出了规范性文件报送的基本要求,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标准、程序及结果。
李国林强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客观需要,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市人大常委会为促进各乡镇人大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坚持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列入了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希望各乡镇人大要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来开展好此项工作,做到本行政区域内为实施法律、法规或应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且在决议、决定公布后按照报备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使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曾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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