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娄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审议政府投资计划,也是人大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创新之举,旨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推进政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为了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环境治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市人民政府在深入调研、统筹谋划的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计划实施项目106个,总投资628.5亿元(不含15个前期项目),同比增加92.7亿元、增长17.3%;年度计划投资115亿元,同比增加9.2亿元、增长8.7%。
会议认为,2018年的投资计划较好地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是扩投资、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和七个“三年行动”计划的现实需求,投资计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积极进取,总体是可行的。同时也实事求是指出了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判国家实施更加严格的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策给项目融资带来的影响,科学测算全年建设资金来源,按照量力而行、轻重缓急、功能配套和服务产业的原则,集中财力保重点、握紧拳头保必需,科学铺排年度开工项目。资金安排上要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完工,防止出现收支硬缺口和产生半拉子工程。新建项目要重点投资产业基础设施和产业服务平台建设。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适度压缩政府投资规模,引导金融企业把更多资金投向产业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严格规范PPP项目入库门槛、实施领域、主体资格和持股比例。加大政府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平台公司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要多措并举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来源:娄底市人大
作者:李秋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