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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首次专题听取主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汇报

来源:湘乡市人大法制委 作者:李奕 编辑:redcloud 2018-04-11 09: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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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门口红绿灯设置有异议,上次会议审议时提出来了,但至今未见答复也未整改,我认为公安局以及交警大队落实主任会议纪要还需进一步自查。”4月9日下午,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张飞桃在法制委全体会议首次专题听取主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去年11月3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湘乡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精神,法制委组织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讨论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情况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阳出席会议。

  当天会上,湘乡市政府办、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公路局、交警大队负责人分别就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法制委全体委员直面问题不回避,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对主任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十余条。

  会上,王红阳指出,道路安全关乎基本民生,任何时刻都不能忽视,听取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汇报,既是一次汇报会,也是一次实现动态监督的督促会,湘乡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虚心听取意见,积极进行整改,确保会议纪要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王红阳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杜绝形式主义,加强宣传的针对性,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二是要继续加强自查和整改。市人民政府以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查漏补缺,认真整改,逐步减少老问题存量,防止新问题发生。三是要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要严格依法执法,尤其是要继续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力度,持续用力,确保实效。四是要继续注重发挥交安委的统筹协调作用。交安委要充分调动各个成员单位的主动性,使各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来源:湘乡市人大法制委

作者: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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