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北湖区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债务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债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北湖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监察、发改、国土资源、审计、北湖区政府投融资中心、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金融与债务办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性融资和偿债资金进行组织、决策、统筹调度;研究项目融资计划、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等相关事宜;对每期融资资金的调度方案和使用计划进行明确,提高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益;确定每期融资资金的还款主体、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责任。
二是规范举债程序,严控举债规模。从2017年起,北湖区要进一步规范举债程序,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执行,对部分政府投资的纯公益性项目确需举借债务,由区政府提出申请,向省政府要求发行一定额度的新增债券。北湖区政府债务规模每年要实行限额管理,必须在省政府给定的限额内举债,举借时须报区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每年12月底前,建设单位须将下年融资计划及项目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汇总各建设单位的融资计划后报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出下年度政府融资项目资金计划和建议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将审定后的年度融资计划报区委审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是提高可偿债财力,拓宽偿债空间。提高北湖区可偿债财力,重点要从增收上想办法,从节支上定措施。一方面,大力发展地方经济,扩大经济总量,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另一方面,加快盘活土地资源,通过科学规划用地,加大土地储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可持续增长。再则,提高市、区两级土地出让金的结算比例,保障区级应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足额、及时入库,积极筹措偿债资金。最后,加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清欠清缴力度,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进一步拓宽未来偿债的空间。同时,该区在保障三个“确保”(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刚性支出外,尽量压缩车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些非生产性支出,针对政府确实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利用财政结余资金逐步化解,缩小政府直接债务余额,防范债务风险。
四是切实规范融资行为,杜绝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对采用PPP模式的新上项目,该区要实行严格筛选,对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项目,不能采用PPP模式,不能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和承诺最低收益。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杜绝行政事业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不得将学校、幼儿园、医院的公益性设施财产进行抵押融资,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申请发行政府新增债券。北湖区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省政府及财政厅有关新增债券方面的文件精神,利用 “债务天花板”的空间,进一步加大向省厅争取发行新增债券的力度,做好可用财力的测算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反映我区的综合财力和可偿债财力,提升“债务天花板”的高度;积极主动向省政府、省财政厅对接,汇报该区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总额,债务限额、预警指标、偿债能力等情况,力争发行更多的新增债券,保障我区在建工程和新上项目的资金需求。
来源:北湖区人大财经委
作者:刘利军 刘晨
编辑:redcloud